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

作者:何社伟

  6月28日上午,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占聆娜主持会议,副主任付和平、周晓娟、齐大忠、马满华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。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杨贤招,县检察院检察长梅耐冬,县监委、县法院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。

 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县级财政决算(草案)的报告、枞阳县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,批准了2018年县级财政决算。会议强调,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,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,有效盘活各类资产资源,积极对上争取,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。要着力提高预算编制率,强化预算刚性约束,坚持“花钱必有效”,统筹推进预算绩效评价、国有资产管理、政府采购等改革,加强人大监督、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,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。

 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作情况的报告。会议指出,因病返贫、因病致贫是扶贫硬骨头的主攻方向,预防病魔方能驱逐“穷魔”,斗赢“病魔”才能拔掉“穷根”。会议强调,各级各部门要形成合力,点对点宣传健康脱贫政策,促使贫困人口全面知晓政策措施、准确理解政策要求。要切实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,提高签约医生体检、随访服务率,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优质服务。相关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,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,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和有效使用。要防止非贫人口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,推进非贫人口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,使广大农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更加充实、更有保障。

 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《水污染防治法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。会议认为,水生态保护、水污染防治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,保护生态环境、防治水污染必须依靠法治、遵循法律,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地“咬合”。会议强调,要持续做好水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保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,促进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;压实法定职责,明晰相关部门职责边界,确保水污染治理、水生态修复、水资源保护等法律规定落到实处、发挥功效;统筹推进农村厕所、垃圾、污水等规范化治理,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清洁化,确保农业农村水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;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,建好用好水环境监管平台,不断提高水污染防治保障能力。

 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和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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